发布日期:2024-08-19 18:31 浏览次数: 次
本文摘要:简介:从深圳保监局得知,该局近期警告下辖内消费者,要警觉部分机构以“互相保险”的名义索取钱款。
简介:从深圳保监局得知,该局近期警告下辖内消费者,要警觉部分机构以“互相保险”的名义索取钱款。深圳保监局警告消费者,“互惠计划”与互相保险经营原理有所不同,且其经营主体不具备互相保险经营资质。首先,大多数“互惠计划”只是非常简单缴纳小额捐款费用,与保险产品不存在本质差异,主要反映社会公益性质;互相保险则通过精算师展开风险定价和费率制订,遵循保险经营的等价有偿原理,财务稳定性具备充份确保。
保监会《互相保险的组织监管全面推行办法》规定互相保险的组织应该经保监会批准后成立,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。其次,部分“互惠计划”经营主体借保险特别是在是借互相保险名义展开公开发表宣传、销售,不存在诸多潜在风险。
现有“互惠计划”经营主体没划入保险监管范畴,部分经营主体的业务模式不存在不可持续性,涉及允诺遵守和资金安全性无法有效地确保,且个人信息保密机制不完备,更容易引起会员纠纷,蕴藏一定潜在风险。部分机构、网站或个人将虚设的“互惠计划”纸盒成互相保险在互联网、微博、微信平台销售,使用较低门槛、再行收费、无服务的形式,有可能所致诈骗不道德,由于传播速度较慢,收费金额较小,更容易给保险消费者导致经济损失。声明:凡本网车站标明“来源:沃保网”的文章,版权均属沃保网所有,如须要刊登,请求再行读者《内容刊登许可解释》,按照涉及规定取得许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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